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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克服语文教学中的“愚化倾向”

答为何形成那个“不同的特点”,就必须寻求两者之间的不同因素。这是重要的思维教育。比如说,我国的南方竹乡,人们生产生活中到处都有竹子的影子,竹编工艺达到出神入化的地步,而北方则不行。是因为北方劳动人民不勤劳不智慧吗?显然不是。北方盛产小麦,而一根根的麦杆在北方大嫂大婶的手中又可化成精致绝伦的麦杆工艺品,南方人又无法与之匹敌。是人们的生存条件向生存着的人们提出相关的挑战,生存生活的需要造就了劳动,造就了劳动的人。尼泊尔就在喜马拉雅山的山坡上,石料可谓丰富了,然而尼泊尔永远不会有著称于世的石拱桥建造业绩,不管那里的人民是多么的勤劳、是多么的智慧,原因就是那里河很少,人们生活中过河的需要不那么迫切。由此说,茅以升的分析显然是有很大局限的。这是最基本的唯物主义认识观,为什么我们的语文老师就不能分析呢?

面对这样的课文,我们的语文教师不能把握各篇课文特有的问题,充分利用其不同的教育资源把孩子们教得聪明一点儿。这是中学语文教育的极大失误。所以,还是前边提到的那位杨迪同学在《人民教育》2005年第24期发表文章说:在《读者》杂志读到这样一则小故事——西方某国小学生阅读课堂里,小朋友阅读童话故事《灰姑娘》,老师给大家提出了一个非常有启迪性的问题——有谁发现了《灰姑娘》故事中自相矛盾的情节。在老师的启发下,小朋友们发现午夜12点后灰姑娘的一切都回到原来的状态,唯独她逃离王宫时丢掉的那只漂亮鞋子为何没有变回去呢?老师是睿知的,学生是幸运的。而我们则是不幸的。对石拱桥成就辉煌原因的辩证考问为何要等到上大学才有新的理解呢?

三、错误的文本、错误的解读、学生写作的错误及写作教学的再错误

看到这则标题,读者就会感到吃惊,怎么这样长啊!连同标点竟然有28个符号。但是,这是一个非常写实的标题。错!错!错!错!它的连续性揭示了当今中学语文教学之所以有某种程度失败的因果关系。教学所选文本本身有错,而肩负传道、授业、解惑的老师不知道文本之错,以已昏昏焉能使学生昭昭?老师本应把错的文本当作错的教,然而事实却是当作正的教,教错了。学生接受了,并按错的文本和老师错误的解读进行写作实践,当然他的实践也错了。令人感到悲哀的是,老师竟然又把学生错误的实践作品当成正确的范例又去给学生讲如何写作。这样惨酷的现实周而复始循环到何时呀!也许有人不服气,会觉得我故弄玄虚。其实我多么希望这不是事实!然而它却真的是事实!当我把这个连续的过程叙述出来的时候,我想各位中学老师会看到许多许多为之尴尬的情景。它就在许多许多教师的身边发生,大家习以为常。

我的叙述是从标题的结尾开始,也就是倒叙。

2007年7月29日,在北京首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整洁的多功能报告厅里,“首届‘中语杯’全国学语文教师课堂作文教学大赛”正严肃地进行着。广西的一位选手正在做课,他的课题题目是《淘课本之米,为巧妇之炊》。他讲课所用的主导例文是他的学生写的一篇文章——《“篱笆那边/有草莓一棵……”》。该生这篇作文是该师所出题目——“请以‘诱惑’为话题,写一篇作文”的作业。

现将例文节引如下:

篱笆那边/有草莓一棵……草莓,真甜!

如果(上帝)他也是个孩子/他也会爬过

……

鲜红的草莓就是诱惑,诱惑之大,上帝都无力抗拒!……为诱所惑者,如飞蛾扑火、身败名裂;抵制诱惑者,藐权贵如草芥,视金钱如粪土,名垂千古。

……

他无望地盘坐在路边,容颜像枯干了的木柴。他面前放着一只残破的碗,空的。他那无助的双眼似乎在乞求每一个路人:行行好吧,施舍一点吧,我已经饿了好几天了!这时,一个衣着华丽的富家子弟弄来了一碗饭菜,远远地放着,用唤狗一样声音对他嚷嚷:“来,吃啊!”乞丐坚决地摇了摇头。这个锇死的乞丐告诉我们:在诱惑面前,人,不能低下高贵的头!

……

讲课老师就是利用这篇文章做例子,给学生示范如何从课文中积累材料,并且运用到自己的写作中去。

而我,宁肯把这篇例文当作反面的典型,在讲不应该这样写的过程中,让学生认识怎样以严谨的态度使用所学的东西。

我首先要指出,学生使用这个乞丐拒绝生存而保持所谓“尊严”是错误的:其一,生命是珍贵的,乞丐“死”不值得;其二,学生所使用的典故是被篡改了的,违背了议论文写作的基本准则。这就是标题中所说“学生写作的错误”。

当然,老师再用这篇文章作范文继续给学生讲作文,那就是“写作教学的再错误”了。

这里所涉及到的学生和老师是高中的。但是,人们很容易就会想到初中所讲吴晗《谈骨气》。教师和学生所犯错误是有来历的。人民教育出版社《教师教学用书》在谈及吴晗引述事例时,有关的吹捧性阐述对没有鉴别能力的中学生就是误导。

请看其原本的阐述:

在议论文中引述事例,还须注意引述的方法。一般说,一个现成的事例,在引进文章中去的时候,往往还要作一番加工,才能使事例真正符合论证需要,并增强其针对性和论证力量。……不食嗟来之食一例便是。《檀弓》中的这则故事,尽管很著名,但内容简单,人们对于它的积极意义,未必都能领悟,所以需要稍加评析。作者根据自己的理解,把这个故事再夹叙夹议地重说一遍,即“那人摆着一副慈善家的面孔……宁可饿死,也不吃你的饭”几句,使故事的真意明朗化。(初中语文第五册《教师教学用书》,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11页)

笔者以为《教师教学用书》所讲是错误的,其错就错在对“事例”的“加工”要“符合论证需要”。论证观点引述事例,“需要”对事例进行“整理”,而不要将之称为“加工”,“加工”这个提法容易产生负面性的理解,即根据需要进行修改。“需要”进行“整理”,但这种“整理”不是根据“需要”进行。符合论证需要的提法,从哲学上讲是实用主义的,是唯心主义的。它将危及论证的客观性。而文中所讲吴晗引述“嗟来食”的典故,恰恰是根据自己“论证需要”对客观事实进行了主观唯心的“加工”。请看吴晗的原文:

另一个故事是古代有一个穷人,饿得快死了,有人丢给他一碗饭,说:“嗟,来食!”(喂,来吃!)饿人拒绝了“嗟来”的施舍,不吃这碗饭,后来就饿死了。不食嗟来之食这个故事很有名,传说了千百年,也是有积极意义的。那人摆着一副慈善家的面孔,吆喝一声:“喂,来吃!”这个味道是不好受的。吃了这碗饭,第二步怎么样呢?显然,他不会白白施舍,吃他的饭就要替他办事。那位穷人是有骨气的,看你那副脸孔,那个神气,宁可饿死,也不吃你的饭,不食嗟来之食表现了中国人民的骨气。

笔者以为吴晗的文章本身就有错误,他没有尊重客观事实。让我们先看一看“嗟来食”的历史记载。

此典出自《礼记.檀弓》:

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从而谢焉,终不食而死。

从原文人们清楚地看到,那位舍饭的黔敖在大灾之年“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见饿者来,“左奉食,右执饮”,亲自招呼。这样热诚地接待灾民,怎么能说人家是“摆出一副慈善家的面孔”呢?还能找出多少比他更善良的呢?“嗟”相当于今天我们所喊“喂”,不就是吆喝得直接了一点儿吗?因为喊了一声“喂”就说人家不尊重,难道是一位普通的“穷人”的心态吗?这倒像一位落魄的贵族或者是一位腐儒,饿得快要死了还端着臭架子。他一点儿也没有体察到黔敖在路边“奉食”、“执饮”的辛苦。更令人想不到的是,吴晗在文中的所谓“加工”居然犯了一个最大的忌讳——写议论文说明事例应该是在符合客观实际的前提下做“减法”,绝对不允许搞“加法”,而他却凭主观想象大搞“加法”。《礼记.檀弓》原文根本就没有提到黔敖“丢给”饿者一碗饭,而是“奉食”。“奉”很恭敬嘛。另外,原文也没有提到黔敖要饿者吃了他的东西如何如何,“吃他的饭就要替他办事”这样的心理活动完全是吴晗自己的推测。况且,吃人家的饭替人家办事,只要是合理的、平等的交换,这有什么不可以呢?且不要说大灾之年以工换食,我们今天在工厂、公司干活赚工资不还是以工换食吗?难道吃了人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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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江    文章来源: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25    文章录入:鼓舞    责任编辑:鼓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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